根据《关于召开第十三届“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报、班级推荐、学院评审,遴选出9名学生获文学院“自强之星”荣誉称号,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联系吴老师。
公示期:2022年3月29日-31日
联系电话:5910504
文学院“自强之星”学生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余微微、佘静雅、李明珠、孙安、曾子桃、贺雯、赵栩葶、马雯雯、帕孜勒娅·依麻木
文学院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