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院各学生组织、班级:
为展示文学院学子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营造崇尚榜样、学习榜样的学习气氛,进一步发挥榜样的力量,引导青年学子奋发有为、全面成才,特举办文学院第十五届“青春星榜样”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文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本次活动评选文学院优秀大学生若干名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积极进取,在道德示范、学风创优、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自主创业、自强奋斗、生态保护、文艺创作和体育锻炼等某一方面或综合表现突出,能对青年学生健康成长起到重要的示范和导向作用;
(三)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参评学年考试、考核无不及格课程,无违规违纪行为;
(四)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等主题教育,美丽校园建设、爱心支教、扶弱助残等“学雷锋”活动,讲文明、知礼仪等基础文明养成及专业学习、素质拓展、社会实践等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在志愿服务、乡村振兴等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学生以及在重大关键时刻表现突出的学生应优先推荐。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自主申报,班级、学生组织、辅导员初审
符合条件的同学,需准备以下材料:
1.文学院优秀大学生申报表(Word版,见附件1);
2.事迹支撑材料:字数不限,要求图文并茂、内容简洁、重点突出媒体报道情况(Word版和PDF版各一份);
3.个人竖版风采照一张,并提供一份2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简介(Word版)。
4.汇报PPT一份。(汇报时长:4分钟以内)
参选人材料需先经由辅导员进行审核查阅。各学生组织、班级组织选拔,原则上2021、2022级每个班级各推荐参选人数1-2名,其他组织、班级推荐人数不做特殊要求,曾获得院“优秀大学生”称号的同学再次参与将不予评定院级荣誉称号,可视情况推荐至学校参评校“十佳大学生”。学生组织负责人、班级班长于4月18日中午12时之前将参选人材料1、2、3,参赛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打包压缩,以年级专业(或学生组织)命名,发送至学习部邮箱(17856695020@163.com),汇报PPT于4月20日中午12时之前发送至学习部邮箱(17856695020@163.com)。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习部刘肇璇(QQ:1785283638)、学习部杨玥(QQ:1054652352),逾期将不予参评。
(二)学院评审
院级评审暂定4月23日晚7点于文典楼F108报告厅开展。选手需将事迹材料打印两份带至比赛现场交于工作人员,如有选手因外出学习等特殊情况无法到场,可通过线上方式参加汇报。学院将组织评委老师、学生代表,对参赛选手进行评审,选出文学院优秀大学生若干名。
五、表彰奖励
根据评定结果,学院对当选的文学院优秀大学生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共青团安徽师范大学文学院委员会
文学院学生委员会 学习部
2025年4月1日
附件:
“青春星榜样”优秀大学生申报材料指南
“青春星榜样”参赛信息汇总表